援助指南 援助流程

援助形式

(一)采取口头咨询、口头解答的形式;
(二)采取组织分析、论证活动,提供书面报告或一定资金资助的形式;
(三)其他可行的形式。

援助对象

(一)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本市公民和法人;
(二)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本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维权援助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服务机构等服务;
(二)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三)为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以及无能力支付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本市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
(五)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六)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七)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

服务形式

快速确权服务:

(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事务咨询;
(二)专利申请的咨询、审查、授权的咨询服务;
(三)加快专利审查咨询服务;
(四)提供专利质押登记、许可备案服务;
(五)提供商标申请、审查、授权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
(六)提供版权登记咨询服务,提供时间戳“原创认证”电子证书服务;
(七)知识产权法律状态快速查询服务;
(八)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查询服务;
(九)积极向有关国家部委争取,建立各类知识产权的快速审查授权极致。

快速维权服务:

(一)快速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举报或投诉;
(二)提供事前、事后诉讼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协助提供维权、抗辩建议;
(三)协助提供取证、查证意见;为纠纷解决提供存证、留证、移送证据服务;
(四)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五)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涉知名企业案件、在本区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组织相关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执法机关、政策部门、专业机构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时与其他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为,打击知识产权违法侵权行为;
(七)对于申请人有调解、和解意向的,提供诉前预调解服务,分析诉讼走势,协助制定调解、和解方案;
(八)协助申请人联络、选择仲裁机构,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仲裁机构;
(九)为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等知识产权预警、保护以及防范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服务:

(一)为关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提供调研、文本起草服务;
(二)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行使其职权时提供法律咨询或专家建议;
(三)为政府重大招商、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导航分析、分析评议和知识产权预警等服务。

援助程序

包括启动程序和终止程序。其中启动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两种。
一般程序(依申请启动)
(一)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维权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同时递交有关材料。
(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维权援助中心可以进行调查。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予以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备、清楚的,维权援助中心在收到维权援助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维权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特殊程序(主动介入)
对于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维权援助中心可根据情况主动介入,协助申请人及时有效地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 终止程序
(一)维权援助事项办理完毕;
(二)申请人不再符合接受维权援助的条件;
(三)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援助或者严重违反援助协议的;
(四)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